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

党建: 以高标准选人用人助力高质量发展

党建
党建 
以高标准选人用人助力高质量发展
Apr 26th 2019, 00:00, by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汤建军

选贤任能,国之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问题来抓,展现新的气象,实现新的作为。今年3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作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用好"显微镜",让政治标准成为校验好干部的"试金石"。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文十多处加入"政治标准""政治意识"和"政治过硬"等关键词,相关条项甚至将其具象化,要求考察时"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同时,"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明确为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的第一否决项,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贯彻落实条例,要进一步拓展考察政治素质的手段,加强与考察对象的面谈了解,加大一线考察的比重,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更加注重在应对风险挑战、处理复杂矛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通过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扎紧织密严把人选政治关的制度笼子。

用好"望远镜",让"事业为上"成为知事识人的"风向标"。伟大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干部要在事业发展中锻炼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作为重要原则,为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抓好贯彻落实,需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干部部门化属地化等观念,重点看谁更优秀、更合适而不是谁资历深,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通过每一次干部调整,把"以事业为重,以实绩为重"的信号鲜明地传递给每一位干部。同时,《干部任用条例》还拓宽了选人视野,畅通了用人渠道,鲜明提出要注意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抓好贯彻落实,要从"长远"谋划,在进一步做好"优化任职年限""探索岗位聘任""实施差额调任"等激活干部资源工作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拓宽渠道,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级,盘活干部资源,广开进贤之路,选出事业需要、本领高强的新时代好干部。

用好"聚焦镜",让纪律规矩成为选人用人的"高压线"。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把握纪律要求,明确了依法选人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为确保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全文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修改,着重完善选拔任用程序,改进考察方式方法,规范纪律和监督的相关要求,诸如"能上能下""容错纠错"等新要求新精神也在相关条项中得到体现,真正做到程序优化、有效管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好条例,关键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扎实,做到位,把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项关口,做到程序不少,要求不变,标准不降,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还要突出精准科学,强化问题导向,完善系列配套制度,与近年来修订或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有机衔接,注重政策与政策之间的结合,融会贯通,保证政策理解不走样,不变通,真正落地落实。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只有用人导向鲜明,才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持久活力。我们必须准确理解、全面把握、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新要求,"与时俱进"选出事业需要、基层欢迎的新时代"好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By using Blogtrottr, you agree to our policies, terms and conditions.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